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公共服务

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本所合伙人积极参与监管改革及各类机构相关公共服务的咨询。本所为摩根士丹利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由其在美国财政部接管美国房利美及房地美的工作中担任财务顾问。

本所合伙人参与的其他工作包括:
  • 担任由全美律师协会主席及董事会最近设立的金融市场监管改革行动组的联席主席。该行动组将监督并发展针对金融市场改革所涉立法及监管所提出的建议。

  • 担任资本市场监管委员会的成员及法律顾问。该委员会是致力改善美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由两党代表组成的研究机构。
  • 在Paul A. Volcker任主席的“三十人组”工作小组的四位专家顾问中有二位是本所合伙人。该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金融改革:金融稳定的框架》报告。三十人组是一个国际经济及货币事务的顾问小组。本所是唯一作为专家参与的律师事务所。

  • 在Arthur Levitt, Jr. 及Donald T. Nicholaisen任联席主席的美国财政部审计业顾问委员会任委员及法律顾问。2008年9月,该委员会表决通过最终报告,内容包括三十多项改善上市公司审计持续性的建议。

  • 参加2008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办的“二十一世纪披露提案”正式圆桌会议。该项由Cox主席于2008年6月发起的提案是证券委员会内部对财务披露进行根本性重新思考。圆桌会议是为了征集企业、投资者、专业人员及学术界对披露制度实行现代化的建议。

  • 在2008年12月在冰岛召开的“主权金融危机的较短历史”研讨会上演讲。该合伙人还在伦敦经济学院的信贷危机对应监管研讨会上演讲,在英国上院就衍生金融产品及信贷危机问题作证并就全球金融动荡发表多篇文章。